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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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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特殊教育有著厚重的文化淵源,從《禮記》"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ǎng)"到孔子的有教無類與因材施教、從孟子的"惻隱之心"到《中庸》的勤能補拙無一不是中國發(fā)展特殊教育的理論基礎??墒怯捎谑苄塘P制造殘疾和佛教"報應"說的影響,中國文化傳統(tǒng)觀念中對殘疾錯誤的認識又嚴重制約著特殊教育的發(fā)展,迄今為止的文獻資料表明,漫長的封建統(tǒng)治年代沒有發(fā)展特殊教育,一直到1874年蘇格蘭教會人士穆威廉(William Murray)在北京建立"瞽叟通文館"、1887年美國傳教士梅爾斯夫婦(C.R & A.T. Mills)在山東省登州(今蓬萊)建立"啟喑學館"、1921年江蘇省立第三師范附小為弱智兒童開設的"特殊學級"等,他們分別揭開了中國特殊教育各個領域的新紀元。有史以來,特殊教育在中國這一特定矛盾的文化氛圍、低經(jīng)濟水平和動蕩的社會環(huán)境中歷經(jīng)坎坷,舊中國所留的家底是42所盲聾學校、2380在校生。

  隨著1951年周恩來總理《關于學制改革的決定》的簽署,特殊教育即已成為新中國國民教育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建國初一直到八十年代中期,特殊教育學校一直是我國大陸實施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隨著1986年《義務教育法》的頒行,特別是1990年《殘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殘疾人教育條例》的實施,推廣殘疾兒童義務教育的任務迫在眉睫,根據(jù)中國國情提出了以大量的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以一定數(shù)量的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的新形式。在貫徹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以普及為重點的原則,著重抓好初等教育和職業(yè)技術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fā)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發(fā)展基本方針指引下,目前我國基本形成了以教育部門為主,民政、衛(wèi)生、殘聯(lián)和社會力量作補充的特殊教育辦學渠道,正在形成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殘疾人教育體系。

  中國大陸對殘疾兒童的早期教育機構最早見于八十年代雨后春筍般建立起來的聾兒語言訓練康復中心,目前我國大陸有各級聾兒康復機構近2000個,每年對近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訓練;而視力殘疾和智力殘疾、自閉癥、肢體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幼兒的教育正在起步;這與美國100%的0-6歲殘疾幼兒都接受到來自政府提供的早期教育免費服務和我國大陸80%的普通幼兒能入園接受教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中國政府一貫非常重視殘疾兒童的義務教育工作,各級法規(guī)都要求將之切實納入普及義務教育工作的軌道,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要把殘疾少年兒童教育同當?shù)貙嵤┝x務教育工作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一檢查,將殘疾少年兒童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執(zhí)行情況作為檢查、驗收普及初等教育的內容之一。到1999年我國大陸有盲校28所、聾校871所、盲聾合校163所、智力殘疾兒童學校473所共1535所特殊教育學校,加上一萬多個普通學校附設特殊教育班和一些隨班就讀的學生,大陸地區(qū)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生為358327人,加上大量未進入統(tǒng)計的各類隨班就讀學生,有關部門估計盲、聾、弱智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分別達到80%左右,這與我國大陸普通兒童98.7%的入學率和西方發(fā)達國家?guī)缀?00%的特殊兒童服務率相比尚有一段距離。

  我國的臺灣地區(qū)特殊兒童義務教育的主要形式是隨班就讀、輔導班和特殊教育學校,目前有16所特殊教育學校、近2000個特教班、共約4萬人接受特殊教育;我國香港地區(qū)也有68所特殊教育學校近萬名特殊兒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我國澳門地區(qū)雖然特殊教育機構不多,但354名特殊兒童也都接受著應有的特殊教育服務。

  目前全國的中等殘疾人職業(yè)學校還不到50所、盲人高中1所、聾人高中1所、專門招收殘疾人的大專院校僅3所(長春大學特殊教育學院、山東濱州醫(yī)學院和天津聾人工學院),但全國設有的445個殘疾人職業(yè)培訓機構,"九五"期間使百萬殘疾人得到了職業(yè)培訓、報考大中專院校達到國家規(guī)定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錄取率由不足50%提高到了92%,但如何加強特殊教育學校的職業(yè)技術教育、如何根據(jù)殘疾人的特點拓寬職教路子使殘疾人在下崗大潮中不被首當其沖的問題仍然還很棘手。

  按1987年我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結果推算,我國大陸現(xiàn)有殘疾人約6200萬,0-18歲殘疾兒童約1289萬,6-14歲義務教育學齡階段的殘疾兒童約750萬,其中視力殘疾兒童15.1萬,聽力語言殘疾兒童96.6萬,智力殘疾兒童513.6萬,肢體殘疾兒童57.8萬,精神殘疾兒童1.4萬,綜合殘疾兒童65.9萬。如果按照國際通行的"特殊需要的兒童"的定義將特殊教育廣義化的化,中國約有學齡"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約有2000-4000萬。

  在人類尚無法根本控制殘疾的當今社會里,總有10%的人或早或晚逃脫不了殘疾的怪圈,天賦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之人權已成為現(xiàn)代文明社會的基本共識,而教育則是殘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權社會的必由之路,殘疾兒童同樣是祖國的花朵,在受教育的機遇上不應該有先后之分、在教育程度上不應該有厚薄之別,倒是這一"弱勢群體"需要更多的關愛與政策傾斜:特殊教育是衡量一個國家與社會的政治、教育、文化、經(jīng)濟、科技、衛(wèi)生保健、社會保障、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是國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無或施舍。

  今后我國在加強特殊教育普法執(zhí)法與管理、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入學率及其教育質量、改革特殊教育學校教學內容、完善特殊教育教師任職資格體系、加強師資培訓、拓寬特殊教育的服務范圍面向更多的"特殊需要兒童"等方面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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